社保服務
SOCIAL SECURITY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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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 財稅〔2017〕43號 稅務總局 關于貫徹落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 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3號 2、政策要點: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提高到100萬元。
3、注意事項: ①小型微利企業無論采用查賬征收方式還是核定征收方式,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業規定條件,均可以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②小型微利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方式,預繳即可享受,會算是以報代備,不需要到稅務機關專門辦理任何手續。企業可以通過自行申報方法享受優惠政策。年度終了后匯算清繳時,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基礎信息表中“資產總額、從業人數、所屬行業、限制和禁止行業”等欄次旅行備案手續。 ③對于企業預繳時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后,匯算清繳時,需要按照稅法標準進行判斷,年度匯算清繳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不交稅款。
4、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 申報之前選擇,提高申報準確率。 政策依據:《稅務總局關于為納稅人提供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有關問題的公告》(2017年第10號公告) 政策要點:為創新納稅服務方式,持續推進稅務機關“放管服”改革,稅務總局決定為納稅人提供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 |